立法會選舉.拆局︳延後1年至少釀3漣漪效應 其中1件關乎林鄭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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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原計劃於9月初舉行,但新冠肺炎疫情近日轉趨嚴重,可靠消息指將押後選舉一年,2021年9月才再舉行選舉。
牽一髮動全身,這一決定將難免在政圈引起連串漣漪效應,以目前情況而言,至少產生三大即時性影響。

部份非建制派人士早前提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資料圖片)

(1)部份民主派欲逼林鄭下台計劃落空

部份抗爭派人士主張,在泛民立法會選舉達致「35+」即議席過半之後,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而令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程序是政府第一次提交《財政預算案》,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

解散立法會引發改選,改選之後行政長官再次向立法會提交《財政預算案》。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立法會第二次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提交財政預算案至特首任期完結 只有4個月

立法會新一屆會期後到2021年10月1日開始,之後最近的一次《財政預算案》是2022年2月底。然而,2021年12月將會舉行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當選人會於2022年7月1日上任,如選舉由林鄭月娥以外人士勝出,即林鄭的任期會於2022年6月30日完結。

《財政預算案》一般會在2月底提交立法會,2022年2月底至6月底只有4個月,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否決《財政預算案》、立法會改選、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這一程序,令非建制派這一算盤如成泡影。

下屆立法會會期如在2021年10月開始,即會有一年「真空期」。(資料圖片)

(2)衝擊立法會會期規定 觸發人大常委會出手

另一大衝擊則是立法會與政府的運作。立法會除了有制定法律的功能,日常還會就各大項目批出撥款。行政長官亦會在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及提交《財政預算案》。如果下屆任期在2021年10月1日開始,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會出現長達一年的「真空期」。

曾鈺成早前引用法例,指行政長官可以指示現屆立法會主席召開特別會議處理事項。這方法可以用於處理重大事件例如《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但始終會對日常運作有影響。

賦權真空期內處理政務 料不違反基本法

《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任期為4年,消息人士指,為了解決一整年「真空期」,政府將會提呈人大決議,賦權本屆立法會議員一年以處理有關政務。由於是《基本法》以外的賦權,料不會違反《基本法》規定。

泛民今年為了達致「35+」而舉行初選,已得出各組別的參選團隊名單。(資料圖片)

(3)重新提名影響非建制派 初選工夫成空

第三大衝擊落在整體非建制派身上。消息指由於選舉押後一年,現時選舉提名期會作廢,明年重新提名。雖然這做法對建制、非建制各派別均有影響,但就對非建制派影響更大。

原因是非建制派今年為了爭取達致「35+」目標,各派別達成共識舉行初選,並已就投票結果得出參選隊伍。民意如流水隨時有變,明年的民意會否如今年初選時一樣,並選出相同參選團隊,實有大量未知之數,當中包括政局變化、疫情影響,甚至參選人在這期間的工作表現。

民主派參選入圍者洗牌重來 左右政黨板塊發展

今年泛民初選有不少爭議,當中有人只差很少票數未能出線。押後一年選舉,勢會引起各派別人士重新考量,料會有不少人士呼籲再進行一次初選。

然而,初選涉及大量人力物力,今年初選的眾籌已經不足額,是否再有能力舉辦多一次初選,絕對存有疑問。如處理不好,或會引起不同派別人士不滿,嚴重者或會進一步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