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言論自由不受限制 林鄭:報紙每日對官員的批評恆河沙數

撰文:鄭榕笛
出版:更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8日)出席行會前見傳媒,被追問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一事是否有損言論自由。林鄭月娥回應指,每日在報紙、電子傳媒及網上對於特區政府、個別官員的批評是恆河沙數,肯定不會有因為批評個別官員而令言論自由有所限制的情況發生。

林鄭月娥指,不會有因為批評個別官員而令言論自由有所限制的情況發生。(高仲明攝)

記者會上,《蘋果日報》記者追問指林鄭月娥曾表示「特首可以俾人出氣」,惟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擺街站期間發表批評政府言論而被控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

林鄭月娥回應稱,肯定不會因為批評行政長官而令法律上容許的言論自由有所限制,「事實擺在眼前,每日打開報紙,電子傳媒及網上對於特區政府、個別官員的批評是恆河沙數。怎會因為批評個別政府官員而違反條例呢?」

她向現場記者表示,只要大家報道客觀持平,沒有違反香港法律,新聞報道自由仍十分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