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勳2020】警隊成贏家 陶輝等約百人上榜 12受傷警頒英勇勳章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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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1日)公布反修例風波過後首個授勳名單,在去年政治風波中成為特首林鄭月娥「唯一後盾」的警隊亦被論功行賞,成為大贏家。除了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獲頒授金紫荊星章,12名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受傷的警員亦獲頒銀或銅英勇勳章,包括去年7月在沙田被咬斷手指的警員梁啟業,以及去年10月在觀塘港鐵站外被割傷頸部的警員梁兆祥。
57名警務人員因執行或支援與社會事件相關工作的表現,獲頒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包括在前線指揮警隊行動的助理處長陶輝、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另外,在運動期間主持警察記者會的警司高振邦、謝振中、莫俊傑、高級警司汪威遜都有獲獎。換言之,今年獲授勳或嘉許的警員或前警員,人數多達約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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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警於反修例運動中受傷 獲授英勇勳章

12名警員分別獲授銀英勇勳章及銅英勇勳章。據嘉許語形容,12人在去年6月至11月、即反修例運動期間,執行職務時遇襲受傷。包括去年10月在港鐵觀塘站被利器割傷頸部的警員梁兆祥、去年7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中被示威者圍毆的警員張歷恆,以及現場被咬斷手指的警員梁啟業。

當中凌家威、梁日輝、梁兆祥、梁鎮賢獲頒授銀英勇勳章,嘉許語中形容四人執行職務期間「遭受暴徒挑釁及瘋狂襲擊」導致身體嚴重受傷。警員文冠新、胡瑞傑、韋子彥、馬啟安、張歷恆、梁啟業、曾志安、黃家倫八人則在執行職務期間「遭受暴徒襲擊」導致身體受傷,獲授銅英勇勳章。

過去獲英勇勳章者多因參與拯救工作

英勇勳章設立原意是為表揚某人士在個別事件中的英勇行為。翻查資料,自1999年起開始頒授,幾乎所有曾獲表揚原因都與拯救工作有關,例如空難拯救、拯救遇溺者及被困行山人士等。2003年,5名醫護人員因搶救SARS病人不幸染病殉職,亦被追授英勇勳章。

警隊國安處兩高層獲獎章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在 7月升任為國家安全處處長的蔡展鵬獲頒授香港警察卓越獎章。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則獲頒授香港警察榮譽獎章。

今年共有57名警務人員因執行或支援與社會事件相關工作的表現,獲頒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名單包括去年處理反修例示威的多名助理處長,西九龍總區指揮官陶輝陶輝、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東九龍總區指揮官呂錦豪,以及負責過「包圍理大」事件的指揮官周一鳴等;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曾正科亦同樣獲此獎狀。

另外,在運動期間主持警察記者會而為人熟悉的警司高振邦、謝振中、莫俊傑、高級警司汪威遜都有獲此嘉獎。

不過,曾多次在記者會上與傳媒駁火而知名度甚高的「江sir」江永祥,以及現任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不在今次名單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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