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投案窗口現羅生門 保安局否認 陸委會批港府無所作為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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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擬本月內赴台自首,但台灣陸委會及香港保安局連日來就有關安排各執一詞,台方日前指刑事警察局跟香港警務處已就案件建立一個「單一聯繫窗口」,但保安局隨即否認。
台灣陸委會今(4日)再次回應,指台港警方早在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批評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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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強調不涉任何證據協助

陸委會早前表示,當地刑事警察局及香港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若陳同佳確定赴台可隨時聯絡當局。香港保安局昨(3日)否定台方說法,指只是台方單方面的描述,雙方沒有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保安局又呼籲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台自首或投案。

陸委會今日(4日)回應指,針對陳同佳案,台方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且已多次說明,台港警方於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的資訊也經由我方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陳嫌,「如果陳嫌(陳同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指,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台方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並呼籲陳同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速與台方窗口聯繫。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台灣刑事警察局及港方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港府也將投案窗口轉知陳同佳,陳同佳若確定要親抵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聯絡。(楊家鑫/多維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