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稱被車隊連續跟蹤十天 強調不談私人生活 免成國安情報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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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今(6日)在 FB 發文,稱被同一車隊連續跟蹤十天,兩架車的登記地址為新界鄉村。他形容該車隊每天都在他住所或工作地點一帶出現,在他離開住址後,尾隨他乘坐的私家車或的士,部份車輛甚至會通宵停泊在他住所一帶,「連我到朋友家吃飯,也會有不明人士持續在窗外監視,甚至以相機從街外拍攝至窗戶入面的住宅單位。」
近日有傳媒聲稱獨家拍攝到黃之鋒的私人生活,他在貼文中表示任何資訊都可能成為國安部門的情報,所以他接受傳媒訪問都一概不談家人、女友、親戚等私人生活,以免身邊的人上鏡和曝光。

黃之鋒指,自上月被三架私家車和一架電單車同步跟蹤後,他已提高警覺留意有否被可疑人士和私家車「釣尾」,經一段時間評估確認至少兩架跟蹤他的車,包括一部車牌 W 字頭的 Toyota 灰黑色七人車,以及車牌 R 字頭的 Honda 灰黑色七人車,登記地址為新界鄉村。

黃表示,兩架車及其團伙差不多每天都會跟蹤他,部份車輛甚至會通宵停在他登記住所一帶,連他到朋友家吃飯都會有人監視拍攝;最長持續跟蹤時間達十日,後來該車隊在同一天轉向跟蹤本土派區議員鄒家成。黃之鋒相信,對方跟蹤他的主要動機,是要持續滋擾,讓他感到壓力、恐懼。
 

黃之鋒稱國安法立法後,一概不向傳媒談及家人、女友等。(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星島集團旗下的《東周刊》近日聲稱獨家拍攝到黃與一名女性友人的私人活動。黃之鋒在貼文中沒有直接回應有關報導,僅表示任何傳媒訪問透露的資訊都可能成為國安部門的情報,所以自國安法立法以來,他接受傳媒訪問都一概不談家人、女友、親戚等私人生活,「每多一個身邊的人上鏡和曝光,國安監控就會更為容易。我相信不少手足,應該會明白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