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林鄭:陳自首只欠入台證 陸委會再促務實回應司法互助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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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一年未赴台自首,港、台政府近日多次角力,台方提出司法互助,港府強調不可能違法,批評台方不斷設置障礙,死者潘曉穎的母親稱願作「中間人」,協過雙方商討。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本來不想再談有關事件,因會引起某部分人士的情緒波動,但她稱據管牧師表示,陳同佳仍然很願意回台灣投案,現時只欠一樣東西解決事件,就是讓陳同佳獲得入台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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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願做輔助性安排

林鄭強調,入台簽證的簽發權不在特區政府,重申其他輔助性的安排港府好願意做。

警方早前邀請潘母上周日(25日)見面,潘母提出兩點要求,包括會面是協商解決陳同佳往台灣自首事宜,以及由「話得事」警員接洽。潘母及後稱未獲警方回應,宣布會面告吹。

台灣陸委會午後回應「只欠一張入台簽證」的說法,呼籲港府務實回應台灣早前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疑犯繩之於法,體現司法正義。

陸委會重申,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由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赴台入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