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譚惠珠:人大常委決定沒掃走司法程序 不容司法覆核挑戰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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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昨(11日)宣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4名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15名民主派議員隨即宣布總辭。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及「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但並沒有「掃走」任何司法程序,亦不會剝奪「司法補救」。
她指,人大常委決定不容司法覆核挑戰,被取消資格的4名議員只可入稟挑戰特首決定,但認為成功機會不大,「他們司法覆核特首,特首會稱是基於人大決定,我相信特首勝算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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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又指,「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共有四個場景,包括立法會秘書處監督宣誓無效、《立法會條例》下由三份之二議員表決通過議員在職時違反誓言、被法庭裁定違法港區國安法及被選舉主任裁定參選資格無效。

譚惠珠認為,人大決定沒有提及不容許「拉布」,亦不是不容納議會內有反對派,而是不能接受有人用議員身份,到外國游說制裁香港。她認為,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四人,九成因為去年赴美與參眾兩院談及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向外國游說制裁香港。

▼民主派總辭後立法會開會情況▼

被問到有關人士日後不再到外國游說,再參選是否都會被視作為不符合資格,譚惠珠認為,若相關行為「離譜」,即使暫停兩年不到外國游說,將來也可能再到外國游說要求制裁中國和香港,同樣不能接受。她又指,到美國游說會損害香港利益,但未至於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故若違反國安法而喪失資格,基本上是被終身剝奪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