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稱不打算償還拖欠薪津及訟費 湯家驊:500萬公帑付諸流水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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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上月30日離開香港並前往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梁稱將向華府申請尋求政治庇護,未來會在美國進行游說工作。梁頌恆又透露自己拖欠立法會薪津及法院訟費,合共至少約500萬元,但他不打算償還。
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香港01》查詢時表示,梁頌恆離港後,本地法庭無法向他頒令破產。湯指港府現時對梁拖欠薪津及法院訟費是束手無策,認為合共約500萬元的公帑是付諸流水。

梁頌恆又透露自己拖欠立法會薪津及法院訟費,合共至少約500萬元,但他不打算償還。(資料圖片/朱棨新攝)

湯家驊又指,若梁頌恆於外地擁有資產,而當地法庭檢視本港法庭頒佈之破產令後認為是公平、合理,繼而承認判決,或可執行追討梁拖欠薪津及法院訟費等行動。若梁頌恆沒有資產,港府亦是束手無策。

另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就向梁頌恆追討薪津及訟費一事,早前向法庭提出破產呈請,有關聆訊原定於明年初進行。 行管會回應時表示,沒有收到由梁頌恒通知其身處美國的消息,而由於已進入了司法程序,秘書處不宜就相關事件作出評論。

對於梁頌恆要求美國政府加強對華施壓,包括針對金融系統制裁,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說,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等實施條文所列的任何行為,包括對香港特區或者中國執行法律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或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均屬犯罪,警方會依法追究違反法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