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稱對蓬佩奧要求撤控黎智英言論感驚訝 批不尊重港司法制度

撰文:劉錦華
出版:更新: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日前在Twitter發帖,促請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並且撤銷控罪。
律政司今日(12日)發表聲明不點名回應蓬佩奧,稱對他公開要求撤銷控罪及立即釋放被告的言論感到驚訝,認為此舉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損害法治精神之餘,更企圖干預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律政司發表聲明不點名回應蓬佩奧,稱對他公開要求撤銷控罪及立即釋放被告的言論感到驚訝,認為此舉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損害法治精神之餘,更企圖干預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AP)

律政司發言人又表示,有意干涉由律政司主管的檢控決定和程序,或影響香港司法機構獨立進行審判的要求或聲明,必定徒勞無功,認為「奉公守法的人都應該對此尊重並加以維護」,強調司法程序將會依法獨立並公正地繼續進行,重申相關案件的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都不適宜對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律政司發言人稱,所有檢控決定不會有任何政治考慮,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是在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律政司發言人又指,《基本法》第63條指出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任何人都不應干涉獨立的檢控決定,而檢控決定是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