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聽者戴黃口罩被逐 張舉能:自由社會戴甚麼顏色完全無問題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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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今日(11日)在法庭聆訊期間,要求佩戴黃色口罩的一名律師及兩名旁聽者離開法庭,並更換其他顏色口罩,否則不能回到庭上,最終只有律師換了口罩回法庭。
今日履新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記者會被問及事件,他回應時表示拒絕評論個別案件,但認為香港是自由社會,選擇衣着、口罩的顏色、款式「完全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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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下令佩戴黃色口罩三人離開法庭,記者問張舉能,事件是否反映法官正帶頭「去政治化」,又問法官身穿黑衣又是否有問題。他回應指,自己不清楚詳細情況,亦不會評論個別正進行審訊的案件的做法。不過他嘗試解釋,指法官審案過程中,對各程序有很大的酌情權,用意是維護公平公正的審訊,可以有很多考慮,但他不能代為作答。

不過,張舉能接着舉例表明,認為衣着的選擇沒有問題。他說:「穿甚麼顏色的衣服、戴甚麼顏色的口罩,或者透明口罩、『花花』圖樣口罩等,香港是自由社會,我覺得完全無問題。」

裁判官練錦鴻曾在法庭問#MeToo是否網頁名。(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