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梁振英反駁劉慧卿:社會無義務為移民港人提供醫療教育服務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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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BNO「5+1」留英計劃開始接受港人申請,中方宣布反制,不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及身份證明。民主黨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慧卿今早(1日 )在電台節目中指,有國家或因為港人移民意欲增加而放寬移民政策,呼籲當局要冷靜應對,尊重港人選擇。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反駁劉慧卿的說法,指香港人接受英國政府的BNO安排,移民到英國就是自願放棄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質疑為何還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反問這些港人有否尊重留港貢獻的港人的意願。梁振英指,香港社會無義務為不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人提供醫療、教育和房屋等服務。

梁振英:個人意願移民 為何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梁振英指,劉慧卿十多年前曾指在台獨問題上要「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今天你會重複這個主張嗎?我認為這類問題不是個人意願問題。」他說,香港人接受英國政府的BNO安排,就是要移民去英國,即放棄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個人自願作出這個選擇,還有需要保留、為甚麼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梁振英反問,這批港人接受英國政府的安排,同時想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沒有『尊重』絕大多數留在香港繼續為香港作承擔作貢獻的香港人的意願?」他稱,在英方BNO安排下離開香港的人,就是不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香港社會沒有義務為他們提供、也沒有可能為他們預先規劃例如醫療、教育和房屋等服務。

梁提到,這些人在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之後,如有需要,可以重新按香港的入境政策來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七年之後,重新領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恢復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和福利,這做法不合理嗎?不寬鬆嗎?」

↓1.31 BNO失出入境功能首日機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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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權利與義務並存 梁振英:不可是是旦旦

梁振英又指,任何群體沒有只有權利,不講義務這回事,在香港,這個權利和義務並存的群體叫香港永久居民,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有不同國籍,但必須是永久居民,不同國籍的永久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政治和其他權利,「香港社會如果繼續在永久居民身分的執行問題上是是但但,在永久居民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問題上是是但但,香港就不是一個家,而是住在同一座酒店裏面的房客;我們的社會將永遠是一個只講着數,不講責任、鬆散、集體意識薄弱、不堪一擊的社會。」

他指,如果接受英國政府BNO「5+1」安排的香港人,說花六年時間獃在英國,目的是拿了英國國籍之後,回來香港定居,這種說法會在英國社會引起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