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修例|鄭松泰倒插國旗罪成會被DQ? 建制料有機會「甩身」

撰文:翟睿敏
出版:更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23日)公布《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區議員被納入宣誓範圍,局長曾國衞表示,宣誓修例一旦通過,4名去年被裁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應會失去區議員資格,意味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梁晃維將被DQ。
條例訂明,被裁定違反誓言的人士5年內不得參選。有記者問到,現任立法會議員、熱血公民鄭松泰曾於2017年倒插國旗,被控侮辱國旗區旗罪成,是否同樣會失去議員資格。曾國衞表示,若有個別議員曾違反法例,如有拒絕或忽略宣誓,或從事任何遺誓行為、不符合擁護及效忠者,基本上由被認定的一刻起計,5年內會失去參選及當選資格。
鄭松泰在Facebook表示,重提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時,已回覆選舉主任,就辱國旗及區旗罪致歉並承諾改過遷善,會繼續擁護《基本法》及愛護國旗區旗,「若有幸當選連任,必在宣誓就職之時再次公開宣示之」。

+1

DQ鄭松泰須走兩程序

政府消息人士就向《香港01》表示,鄭松泰的行為雖然符合「負面清單」中列出的情況,但要取消其立法會議員資格,仍要走兩個程序:第一是律政司提出訴訟;第二是法庭接納並最終裁定他違反誓言,故現時仍然是未知之數。

建制派消息指,鄭松泰並非北京針對對象,聽聞政府無計劃追究倒插國旗一事,估計他有機會「甩身」。

鄭松泰就去年倒插旗幟一案,被判罰款5000元。(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鄭松泰曾回覆選舉主任:立法會服務期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鄭松泰於去年報名出戰新界西立法會直選時,曾被選舉主任黃展翹「翻舊帳」,指鄭松泰倒插國旗案案成,如何顯示他忠誠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承諾。

鄭松泰當時回覆選舉主任,稱經過這些年來的觀察和反省,當年所做的事其表達方式確實不對,及後再無做對於國旗區旗不敬的事。 他續指,在立法會服務期間,也顯示他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擁護國旗和區旗,又指由於無官方或公眾再次提問當年之事,他也無法表達對國家和基本法的敬意。 鄭松泰說,難得選舉主任來函詢問,他特此表達歉意,並承諾改過遷善,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

鄭松泰於2016年10月在立法會議事廳內,涉將國旗及區旗倒轉插,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他於2017年9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5千元。

鄭松泰就去年倒插旗幟一案,被判罰款5000元。(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梁晃維料被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