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修例|羅健熙:修例演繹空間過大 民主派「頭上永遠有把刀」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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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2月23日)公布《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區議員納入宣誓範圍,並列出一系列「負面清單」,如作出或意圖作出清單所列出的行為,即被視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南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主席羅健熙今早於港台節目中表示,政府所列出的「負面清單」內容表面上具體,但實際上仍然十分模糊,有無限空間讓律政司隨意演繹,日後民主派如同「頭上永遠有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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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負面清單」部分項目極空泛

羅健熙表示,政府修例建議意圖給公眾一個「清晰介定」感覺,但實際上仍是模糊,可以任意使用,目標是令參政人士「頭上有把刀」,隨時DQ一些政府不喜歡的人士;律政司的提訴權限,也由6個月延長到永久,變相令參選人當選後也不得安寧,隨時被政府捉住一些行為「抽秤」。

羅健熙指,「負面清單」有部分項目實際上極為空泛,例如何謂「損害香港整體利益」相當主觀,民主派都經常被敵對陣營批為「反中亂港」,是否這表示全部民主派都要DQ;什麼叫作「無差別」否決政府議案,也帶有主觀成份。他質疑,律政司過去兩年的檢控,被很多人認為帶有偏頗成分,難以令人相信他們會獨立自主地執行相關法規。

此外,清單提到利用政府舉行的選舉,組織或實施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也屬違誓行為。羅健熙指,修例雖然聲稱這只是針對「推動港獨」的行為,但以現時律政司演繹法例的作風,擔心他們隨時搬龍門:「初選佢都話我哋違反國安法,就算我哋唔係推動港獨,呢個邊個去釐定?我哋製作一個(國家主席)習近平卡通圖像,又算唔算侮辱國家標誌?律政司演繹空間太大。」

被問到民主黨會否宣誓,羅健熙稱未有詳細討論,但現時有兩個原則:一、各位區議員2019年參選時已簽過確認書,他們亦相信大家都是真誠地簽署,沒有人發假誓;二、他們作為民選代表,要向選民交待,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下,都應該繼續為市民服務,工作要堅持到最後一秒。

羅健熙、劉國勳。(資料圖片)

劉國勳:只是「執返正去做」

立法會區議會(第一)議員、民建聯劉國勳認為,修例已討論一段時間,對此表示歡迎,正面負面清單內的行為,都是很基本的要求,沒有不合理之處,現時修例只是將一些基本要求「執返正去做」。他指,過去一段時間有人利用議政平台損害香港利益,如勾結外國勢力、推動港獨、無差別否決政府議案等,修例已將大部分情況列出,律政司提訴後相關議員有權申辯和上訴,相信有效維護議員權益。

他認為,訴訟過程中相關人士需要停職的安排,屬可接受及有必要性,因為當出現一些表徵,顯示有人危害特區、國家利益時,繼續讓其利用議政平台做這些行為,並不恰當。對於會否出現「未審先判」,他認為始終法律程序也要一段時間,危害特區和國家利益的行為需要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