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擬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 林鄭稱刻不容緩:全力以赴助修例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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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今(5日)開幕,今次會議將審議人大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正在北京列席人大會議的特首林鄭月娥發表聲明,表示鑑於未來十二個月有多場選舉,立法工作刻不容緩,特區政府定必全力以赴,反映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並按稍後經通過的附件條文制定修改本地的相關選舉法例,交立法會審議。
林鄭表示,她和特區政府完全尊重中央對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主導權,並認同王晨副委員長今天在大會就有關《決定(草案)》說明中闡述的五大基本原則,即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依法治港;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特區政府會全面配合,通過本地立法切實執行完善措施,堅持實踐「愛國者治港」原則。

林鄭表示,她和特區政府完全尊重中央對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主導權,並認同王晨副委員長今天在大會就有關《決定(草案)》說明中闡述的五大基本原則。(資料圖片)

「愛國者治港」非新事物 要求治港人士是愛國者乃理所當然

林鄭在聲明中表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早前特首述職時,清楚表明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她認為「愛國者治港」絕非新事物;追本溯源,「一國兩制」總設計師鄧小平在1984年就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而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林鄭稱,「愛國者治港」亦完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基本法》第1條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2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行政長官在《基本法》下有雙負責制,既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亦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在這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下,要求治港人士是愛國者乃理所當然;「愛國者治港」是成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必然和必要條件,不容含糊。而治港人士,除了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官員外,亦包括立法機關的議員、司法機關的法官、地區非政權性組織的區議會議員,以及公務員。

林鄭提到,近年香港確實發生了不利於「一國兩制」貫徹實施的情況,也出現了鼓吹「港獨」、組織抗拒中央管治、甚至勾結外部勢力製造社會動亂的份子;若不及時遏止,反中亂港勢力將通過選舉進入特區政治體制,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令「一國兩制」岌岌可危。

正在北京列席人大會議的特首林鄭月娥發表聲明,表示鑑於未來十二個月有多場選舉,立法工作刻不容緩,特區政府定必全力以赴,反映香港社會各界意見。

中央義不容辭為香港解決迫切問題 展現對市民關顧

她續指,一如去年全國人大通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在是次會議中,審議由中央主導進行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是忠誠履行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是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撥亂反正、依法施政,是保障特區七百多萬市民的福祉。

林鄭強調,過去兩年,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中央一直義不容辭從國家層面為香港解決迫切的問題,展現了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堅持,對香港市民的關顧。無論是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令香港由亂入治,或者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祖國永遠是香港的堅強後盾。她會帶領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無畏無懼,履行維護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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