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外交部駐港公署:將為接種國產疫苗人士提供簽證便利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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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今日(12日)發聲明指,將對接種中國生產新冠肺炎疫苗人員到訪中國提供簽證便利,申請資格包括赴華從事各領域復工復產活動的外籍人員及其家屬、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以及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有關人士遞交申請時須遞交已接種國產疫苗證明。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將對已經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的人士提供便利。(資料圖片)

外交部駐港公署指,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本月15日起,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將對已經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的人士提供便利。

申請條件包括赴華從事各領域復工復產活動的外籍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照新冠疫情前的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無需提供省級外事、商務部門或中央企業的邀請函及邀請核實單。此外,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如因家庭團聚、贍養、探親、來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亦可遞交簽證申請。第三類人士為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及中國內地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申請辦理商貿類簽證。

外交部駐港公署提醒,以上相關便利僅適用於已經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按規定時間間隔打完兩針或接種中國生產單針疫苗後滿14天,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過去14天旅行軌跡和健康申報表》。其他人士仍須按外交部駐港公署《外交部駐港公署疫情期間簽證申辦須知》申請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