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政黨表明不退出民陣 社民連:不理無憑據消息、堅持結社權利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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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聯合早報》早前引述消息指,港府正就民間人權陣線展開調查,或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取締民陣。包括民主黨、民協、新民主同盟等多個組織,已逐一宣布退出或停止參與民陣工作。
民陣成員團體之一的社會民主連線今日(16日)發表聲明,表明不會理會無憑據的消息,不接受不合理的指控,成為首個表明不會退出民陣的政黨。社民連於聲明中表示,願與民陣各團體繼續同行,堅持結社權利;又指縱然或會因排山倒海的打壓感到不安,只要結伴同行,就可戰勝恐懼。
民陣成員團體的支聯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會及職工盟等日前亦表明,暫時無意退出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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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表示,《聯合早報》的消息一出,社會風聲鶴唳,而社民連作為成員團體之一,無論是民陣每年舉辦的七一、十一與元旦遊行,爭取普選、反對大白象基建與反國教的行動,以及反修例中的大型遊行集會,社民連皆有幸參與其中,感謝現屆及歷屆民陣秘書處的協調與籌備工作。

「若不符條例 為何警方一直與民陣商議遊行事務?」

社民連認為,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堅守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爭取人權民主自由,是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的重要平台。民陣透過各種合法方式展現民意,亦否認曾收取外國政府或機構資助,認為民陣並無違反《港版國安法》的理據。社民連又質疑,若民陣不符《社團條例》的要求,何以警務處會與有可能視為非法的組織,處理遊行集會事務共18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社民連批評,若政權以莫須有罪名,打壓一個主力舉辦合法遊行及集會的平台,無疑是剝奪港人於《基本法》第27條中享有的結社自由,等同為市民和平合法地表達意願的方式關上一道大門。

身兼社民連行委的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日前致函民陣成員,籲各團體自行討論去留問題。(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身兼社民連行委的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日前致函民陣成員,籲各團體自行討論去留問題。據了解,民主黨經過風險研判後,中委會已決定正式退出民陣。早前,街工、民協、新民主同盟、公民黨、教協等泛民內部組織都已決定退出民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