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民建聯倡分期補地價及延長短租約 設管理局統籌發展
上周公布的下年度《財政預算案》列明政府將優先為北部都會區投入資源。民建聯今日(3日)提出5項倡議,包括政府提供多元的土地發展模式,包括分期補地價、現時「短期租約」形式批地以七年為限延長至至少十五年,方便企業作長遠投資規劃,並建議研究訂立《北部都會區條例》,及設專門公司或北都管理局高層次統籌涉北都發展事宜,以免政出多門及拆牆鬆綁,以加快北都的發展步伐。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政府應以「戰略留白、動態規劃」的方式推動北都發展,建議政府盡快將土地以不同形式發展,讓產業加快落地,令資金更快「回籠」。劉國勳表示,現時《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原則上限制短期租約為7年,建議就發展產業提供特長租約,將上限延長至15年或20年。
他續說,企業對租約僅數年的土地難作規劃長遠投資,特別是創科新興產業,強調租約太短成為產業發展的阻力,難以支撐企業中長期投資需求。他又認為,政府可以參股形式向企業提供土地,待日後企業成功發展,可以分享相關的成果和利潤。另外,政府亦可以將土地招標從「價高者得」轉向「產業綁定」或者「建設設計」的「雙信封制」(即技術標和價格標」。
倡訂北都條例或北都管理局 既拆牆鬆綁兼由高層次統籌發展
劉國勳表示,北部都會區作為綜合發展的都會,涉及範疇多而廣,除硬件建設外還包括環境、通訊、創科及產業落地等等,相關工作涉及不同政府部門和法例,建議研究設《北部都會區條例》,在各方面拆牆鬆綁,為北部都會區發展提供法例上的空間,並設立成立專門公司或機構如北都管理局等,以較高層次統整北都相關的發展,以免政出多門、拖慢建設進度。
他亦建議在北部都會區推行「1.5 級產業園」先導計劃。他指出,內地多個城市包括深圳、珠海及東莞等,均先後採用「1.5級產業園」作試行發展,例如深圳大疆天空之城總部,強制使用模組化建築技術,從設計到峻工僅28個月,如政府參考相關模式,相信可為北都創科發展匯聚人氣,同時亦為未來升級和繼續發展預留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