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兩會精神分享 林定國: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是關鍵任務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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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法律界今日(25日)舉行全國兩會精神分享會,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政府工作報告涉港段落,是首次在中央文件指出香港要「深化國際交往合作」,他認為具有特別的時代意義。他解釋,香港國際化的環境是最能協助祖國進一步對外開放,因此,美西方一些敵對勢力在企圖打壓國家發展時,其中一個策略是把香港去國際化、去功能化,令人誤以為香港與內地其他城市已無異、「一國兩制」已不復存在。因此,通過深化國際交往合作,保持及增強香港的國際化是極為關鍵的一項任務。
他又指,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有一個基本前提,是維護國家安全。政府工作報告提及要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也指出要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更特別說要貫徹《國家安全法》。
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與深化國際交往合作絕對沒有任何衝突。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是極具針對性,亦只有在充分理據下才會運用。難以想像一般正常的國際交往合作會危害國家安全,而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不可能是一般正常的國際交往合作。
林定國稱,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既重質、也重量,對象越廣泛越好,固然要認識新朋友,但舊朋友亦不能離棄。交往是合作的前提,合作是交往的成果;要循序漸進,首先加強國際朋友對香港法律和法制的認識,建立互信,再發展長遠合作關係。交往合作最重要是要有誠意,其他地方人士對香港的法治情況,可能不理解、有誤解,甚至有負面意見;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當然要保持堅定的立場,但必須有耐性,以坦誠、不慍不火、不卑不亢的態度,求同存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