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監獄規則|杜絕「探監師」 親友能否探訪須「聽其言觀其信」
政府今日(3日)提出修訂《 監獄規則》,因應國家安全風險及保安威脅,在囚人士不得接受未獲懲教署署長授權的人士探訪,包括個別神職人員。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將禁止一些所謂「探監師」入去探訪在囚人士。至於過往不時到獄中探訪在囚人士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日後會否再獲准探監,消息人士表示難以評論個別個案,「但犯咗國安法,係好大風險,係考慮因素」。
保安局提交修例文件 擬「先訂立後審議」
保安局今日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訂《監獄規則》(第234A章) 文件,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立法,下周一(7日)討論。當局指《監獄規則》已經實施多年,有必要檢視是否切合維護國家安全和現今懲教院所管理的需要。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有關修例限制在歐美澳紐等國家都有,並非香港獨設。
文件指出,過去曾發生有人濫用探訪機制,以「人道支援」為名進行探訪,實際上是以軟性手段影響在囚人士,意圖煽惑他們對抗懲教署的監管、引起他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甚至令他們重回社會後成為潛在的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風險。
訂明探訪須懲教署長授權 政府消息:禁「探監師」煽動對抗
當局提出修訂《監獄規則》,訂明除另有規定外,任何在囚人士不得接受未獲懲教署署長授權的人探訪;並清楚訂明探訪的法定目的必須是為了幫助相關在囚人士更新,而與該名在囚人士維持家庭或社會聯繫,或向該名在囚人士提供精神或物質上的支援。懲教署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同時建議懲教署可就某探訪施加限制或條件,或禁止該探訪。
2019年修訂風波後出現「探監師」入懲教院所探望涉案被捕及在囚人士,政府消息人士形容他們「九唔搭八」,並非在囚人士親友,「唔認識、冇關係」,他們入去煽動獄中人士仇恨政府,修例後將被禁。
審視親友書信判斷是否禁探訪 鼓吹「港獨」是一項指標
至於親友又會否列入禁探監名單,消息人士稱會「聽其言、觀其信」判斷,例如在過往探訪時,有否鼓吹在囚人士去傷人或推動「港獨」等,也會審視書信中有否同類內容,以判定是否禁止有關親友探訪。
當局也建議就專職教士探訪方面加入補充條文,明文賦權懲教署可就具體情況,考慮是否有需要對個別專職教士與在囚人士的接觸或舉行的宗教活動,施加限制或條件,或禁止有關專職教士進行該等接觸或活動。
禁陳日君探監? 消息人士:犯咗國安法係考慮因素
被問及是否會禁止涉及國安案件的陳日君樞機探望在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時,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難以評論個別個案,個別專職教士並非必然不可探監,「但犯咗國安法,係好大風險,係考慮因素。」
不服禁見決定 可向懲教署長、申訴專員或法律途徑上訴
修例規定懲教署可因維護國家安全等特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的手令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法律代表,但禁見其他人則無需手令。消息人士解釋,在囚人士享有法律專業保護,確保他們在法律程序中有公平對待和充分的法律協助,因此需手令才可執行;同樣由於禁止聯繫指明醫護人員,必須基於涉及上訴目的、援引醫療原因,故也需手令才可執行。
消息人士表示,如在囚人士或被禁止探監人士不服決定,可向懲教署署長、申訴專員或法律途徑提出。消息人士表示,有些情況下會向有關人士交待原因,但如涉及國家安全則未必准許解釋。
另外,就修例禁止候審在囚人士自備或收受食物及酒精類飲品,即統稱「私飯」,消息人士解釋,「私飯」製造特權,「有錢可以食雞肶,有人會用嚟收買跟班;同時懲教署要花人手檢查、睇營養、衞生」,西方國家都早已廢除;至於禁穿自己帶來衣服,消息人士表示,過往曾有人刻意引入同一款衫,組織團伙,因此決定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