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5000元電子消費券擬7月初接受申請 登記須注意兩件事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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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提出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力谷本地消費,政府籌備工作正進入最後階段。消息指,政府暫定於7月4日(星期日)或5日(星期一)開始接受申請,市民可於網上登記或填表,登記時需從4個儲值支付工具中,選擇其中一個,並填寫相關平台的帳戶號碼,市民最快可於暑假內收到消費券。
同時,消費券計劃將加入居港條款,申請人須申報自己未有離開香港超過某特定時間,否則或不符申請資格。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早(7日)表示,5000元電子消費券準備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包括與四間電子支付工具進行系統測試,確保登記流程暢順,若測試順利,將於6月下旬公布詳情,包括登記手續及發放安排,並在7月內接受登記。

政府向18歲以上香港居民及新來港人士,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涉及360億元,惠及約720萬人。政府已選定4間支付工具營運商協助推行,包括AlipayHK(支付寶)、八達通、 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微信支付)。

為盡早推出計劃刺激消費,消息指,政府初步定於7月4日(星期日)或5日(星期一)接受申請,政府正設立中央登記系統,合資格人士須提供姓名、身份證 、可收取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並選擇支付工具及填寫賬號;計劃亦會接受書面表格。參考去年派錢一萬元經驗,消費券計劃定於周日啟動機會較大。

若非居港須提供原因

政府去年全民派錢,移居海外多年的港人亦有份,引起批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早前加入「在港居住條款」,有一段長時間不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可受惠於消費券計劃,但目前未知具體年期限制。據悉,申請人今次登記計劃時,需申報自己未有離港居住超過特定時間,若有離港定居須提供原因。根據政府文件,有4類人可豁免居港時候限制,包括參加福建或廣東計劃、海外留學等。

至於發放期數,財政司長陳茂波上月曾表明不會分五期,亦不會一次過發放,目前較大機會是分兩期派發,每期2500元,讓市民可作較大額的消費。使用期限方面,陳茂波早前指聽取了不同意見,希望盡量留有彈性,即使用來辦年貨都「有得諗」,預料有機會延長至明年農曆新年,但最終細節有待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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