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增副秘書長落實國安法事宜 蔡若蓮:負責統籌國安教育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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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開設首長級副秘書長職位,負責落實《港區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由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升任。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國家安全教育非常重要,有關工作剛起步,需有人專門統籌,並協助學校在各方面落實國家安全教育,新增職位亦負責檢討官立學校發展策略,以及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

被問到新增的職位是否需要監察老師及學校,蔡若蓮強調,該副秘書長職位主要統籌國家安全教育事務,「全港中小學校咁多,無可能由一位同事去呢一方面工作(監察學校)。」

新增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為期6個月,由今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即月薪介乎20.85萬至22.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