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增設副秘書長 負責落實國安法相關事宜 制訂官校發展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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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港區國安法》實施,學校行政及教育均要配合。教育局被揭增設首長級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由陳慕顏升任,負責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等。

教育局表示,局方按政府既定的嚴謹制度開設該為期六個月的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 至2021年9月30日止,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

教育局被揭增設首長級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由陳慕顏升任,負責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網上圖片)

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升任 月薪最多22.8萬

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教育局積極推動國安教育,全港學生均須從各科學習,又制定教育及行政指引,要求學校每年提交工作報告匯報。

根據教育局網頁,過往設有六位副秘書長,分別負責課程質素、學校發展及行政等。新增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即月薪介乎20.85萬至22.76萬元,負責「就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校發展的策略」及「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

該職位由陳慕顏升任,她之前擔任首席助理秘書長(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根據資料,陳慕顏升職後,本月初曾與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到訪南屯門官立中學及何東中學。

陳慕顏(右一)升職後,本月初曾與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左一)曾到訪南屯門官立中學。(學校網頁)

教育局:新職位為期6個月毋須向立法會申請

教育局回應指「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香港國安法》清楚列明港府應當通過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政府亦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發言人指鑑於啟動及落實有關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局按政府既定的嚴謹制度,開設了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一職,屬為期六個月的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 由今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就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立學校發展的策略、以及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

局方稱,按既定機制,六個月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可因應需要,並以嚴謹的程序開設,而不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若有更長遠的需要,局方將向立法會尋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