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更新條款 陳振英:為配合部分國家稅務規定 與國安法無關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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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銀行昨日通知客戶下月更新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提醒客戶若在香港以外地區,將未能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引起海外港人關注,惟滙豐同晚澄清無更改服務計劃。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今日(23日)表示,本港部分大型銀行的條款與滙豐銀行一樣,只是公眾以往未有留意,有關條款早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已存在。他認為,條款修改的做法與國安法無關。

陳振英解釋,按照西方國家的稅務規定,所有居民如果在境外有銀行戶口及投資都要申報,料本港有市民移民至西方國家未必已申報,但仍透過理財戶口處理財務,理論上違反當地規定,因此本港銀行要寫清楚,以免受到質疑,形容做法是理所當然。

匯豐銀行早前一度發出警告,通知本港客戶日後只供本地使用網上或流動理財服務,但後來解釋,香港客戶可如常在海外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沒有更改相關服務計劃,為客戶帶來不便而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