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外相斥國安法踐踏人權 外交部駐港公署:老調重彈 惡意詆毀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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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在港頒布實施一周年,英國外相藍韜文昨日(6月30日)於Twitter批評,《國安法》已被「有系統地用來踐踏權利及自由」,而非保護公眾安全,批評北京持續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今日(7月1日)不點名批評,「個別英國政客」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一周年之際,再次「老調重彈,惡意詆毀抹黑香港國安法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公署斥英方「以人權之名,行干預之實」

藍韜文的帖文提到:「今日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這法例被有系統地用作踐踏權利及自由,而不是保護公共安全,北京持續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明日是香港主權移交24周年,香港的繁榮和生活方式,取決於對基本自由、法治的尊重,英國不會對香港置若罔聞,也不會逃避我們對香港人的歷史責任。」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發聲明駁斥,指國安法實施一年來「國家安全得到維護、香港社會重回正軌、法治正義得到伸張,港人的權利、自由和安全得到切實保障,香港迎來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開啟由治及興的嶄新篇章。」批評英方「無視事實、信口雌黃,試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以人權之名,行干預之實」。

聲明又指,香港回歸後港人才真正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反觀英國對香港長達150多年的殖民統治中,香港市民「毫無民主人權可言」:「港英時期的《公安條例》和《社團條例》更是對集會、遊行、結社加以嚴苛限制。英方對『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視而不見,對港英時期的『黑歷史』諱莫如深,有何臉面以人權衞士自居?英方不僅不反省自身行為,反而倒打一耙,這是何等的無恥和荒唐!其惺惺作態的醜惡嘴臉令人不齒!」

發言人提到,香港回歸後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特區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絕不是《中英聯合聲明》。《中英聯合聲明》核心要義是處理過渡期安排,內文也「沒有一個字、一個條款賦予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干預都動搖不了中方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堅定決心;都動搖不了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強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