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鄧炳強籲中國台灣棄政治操弄 以勇氣、人性接受陳自首

撰文:吳倬安 林劍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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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母親,今早(20日)在政府總部外舉行記招,批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未有應約對話,又質疑港府拒與台灣商討司法互動,與前年堅持修訂逃犯條例原意有矛盾。
鄧炳強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非常同情潘母,「據我了解,陳同佳他自己很希望去台灣,為所做的事情負責,整件事情是台灣、中國台灣不願意讓他去,是一些政治操弄。」他重申案件在台灣發生,證據都是在台灣找到,只要台方容許陳赴台自首,就可解決整件事情。

多次重申台灣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

鄧炳強多次重申,台灣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任何政治操控都不能改變這個事實,呼籲台灣當局「摒棄政治操弄,去拿回人性、拿回公義,容許陳同佳回去就自己的行為負出責任。我也希望潘媽媽和我們一起,和全港市民一起,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拿出勇氣、拿出人性,容許陳同佳去就自己所做的事情負出責任。」

對於潘母要求人身保護,鄧炳強回應指任何人如認為人身安全受威脅,可聯絡警方。警方會按現時的機制評估風險,決定是否提供保護。他又重申,當陳同佳赴台之後,香港政府一定會提供警務協作,提供台方就案件所需的資料。

回應記協:警方30次聯絡要求投訴人身份 皆未獲回覆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昨日表示,前年6月去信監警會,投訴共27宗涉及個別警員涉嫌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對新聞工作者過度使用暴力行為的個案。記協昨日接獲投訴警察課回信指,截至本月11日,只有一名新聞工作者親身向警方提供指控的資料,有關個案已完成調查並轉交監警會。至於其餘個案,警方稱因當事人未有提交進一步資料,因此被歸類為「無法追查」個案。

鄧炳強稱,這27宗個案大都沒有投訴人資料和聯絡方法,警方30次聯絡記協要求提供資料,但都沒有回應。他提到,記協曾稱所有個案資料由當事人具名提供,並附以照片及影像記錄,大部分當事人亦願意將資料呈交監警會。可是,警方確實沒有收到有關投訴人身份的回覆,不揣測是什麼原因,交由公眾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