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國際特赦組織關閉香港辦事處 保安局稱指控與事實不符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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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今天(25日)公布,將會於本年底前關閉位於香港的兩個辦公室,該組織主席Anjhula Mya Singh Bais解釋,決定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人權組織不可能在香港自由地運作,亦難以在無懼受到政府報復下繼續工作。
保安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任何指《國安法》侵蝕自由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重申國安法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尊重及保障人權,亦需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出版及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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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今天發出新聞稿,指該組織的本地辦公室會於10月31日關閉,該辦公室本身負責人權教育工作;負責在東南亞地區做研究、倡議工作的區域辦公室就會於本年底前關閉,並轉到亞太區其他辦公室。

國際特赦組織主席Anjhula Mya Singh Bais解釋,決定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人權組織不可能在香港自由地運作,亦難以在無懼受到政府報復下繼續工作。她稱,香港本來長期都是國際公民團體的理想基地,但最近針對本地人權組織和工會的行動,反映政權希望除去香港異見聲音,在如此不穩定環境中,國際特赦組織難以運作。

2020年6月19日,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及其他團體到中聯辦示威,要求叫停港區國安法立法。 (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保安局:執法行動與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保安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任何指《國安法》侵蝕自由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重申國安法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尊重及保障人權,亦需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出版及結社自由。

發言人強調,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並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