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受電話騷擾 律政司譴責:恐嚇法官卑鄙低劣

撰文:羅家晴
出版:更新:

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今日(23日)下午先後收到可疑信件,由職員發現報案,警方接報後派出爆炸品處理人員到場處理。據了解,兩封信的收件人分別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此外,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就鍾翰林案判刑後表示,早前受到電話滋擾,一名人士已經被捕,但情況變本加厲,出現暴力恐嚇,又說「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律政司晚上發聲明嚴正譴責事件,批評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行為卑鄙低劣,令人髮指。律政司指,有關行徑近日有變本加厲的跡象,強調絕不姑息有關惡行,執法機關必定積極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今日(23日)下午先後報案,指收到可疑信件,警方接報後派出爆炸品處理人員到場處理。

律政司表示,《基本法》第85條保障香港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在行使司法權力時,須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在判決書中說明判決理由,體現法官公正無私和獨立判案的基本原則。

發言人強調,若有人漠視法庭裁決的理據,純粹不滿結果而以違法手段企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不但會徒勞無功,更顯示出他們的無知、懦弱和目無法紀。」律政司重申,刑事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屬嚴重罪行,違法者須承擔法律後果。

香港律師會亦譴責一切恐嚇司法機構的行為,律師會表示,恐嚇司法機構人員不單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更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等香港社會核心價值造成威脅,強調必須停止接二連三的恐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