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熙「服務29年」文宣惹議 民建聯:已向廉署及選管會投訴潘焯鴻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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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港島東地區直選參選人、民建聯梁熙由於一時口誤稱要為西灣河爭取興建港鐵站,近日成為焦點。有網民昨日(12日)發現,36歲的梁熙在選舉信息寫上「服務港島東29年,選情嚴峻」,有網民質疑梁是否「7歲已經參政」。梁其後回應指服務港島東29年的是民建聯團隊,非指他自己。
民建聯今日(13日)發聲明,稱有候選人在社交媒體公開帖文,斷章取義和誤導公眾,扭曲原句意思,意圖抹黑民建聯,決定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廉政公署作出投訴。
民建聯晚上發稿,指已去信廉政公署及選舉管理委員會,投訴潘焯鴻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條(2),要求廉署和選管會秉公處理。

潘焯鴻稱若梁熙48小時不道歉 將向廉署舉報

民建聯聲明指,該帖文「刻意不提其中『民建聯』三字,明顯斷章取義,誤導公眾,扭曲原句意思,意圖抹黑民建聯。民建聯團隊在港島東深耕細作29年,為港島東居民服務,這是事實。個別候選人圖以抹黑手段影響選情,民建聯決定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廉政公署作出投訴,以維持選舉公平、公正性。」

翻查資料,港島東另一名候選人潘焯鴻於昨晚事件發酵後,在fb帖文質問梁熙是否「7歲開始服務?」又嘲笑對方「繼爭取西灣河興建地鐵站,又有最新力作」。不過該帖文構圖及文字說明中,有包括「民建聯」三字。

潘焯鴻發聲明反駁指控,指港島東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是梁熙,並非不是「民建聯」,候選人簡介中作出陳述而完成的宣誓聲明亦是由梁熙本人作出,又指梁熙的選舉信息明顯有誤導成分,令選民誤以為梁熙服務港島東29年,質疑有關講法屬「關鍵性失實陳述」,又稱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條,潘稱有理由懷疑梁熙干犯「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又質疑:「民建聯在毫無身份地位下代表候選人發表干擾選舉的論述,亦屬違法。」潘稱,若48小時內不向選民道歉,將到廉政公署作出正式舉報。

港島東候選人包括梁熙、廖添誠、吳秋北及潘焯鴻。立法會選舉各界別參選名單,請按此參閱《香港01》選舉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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