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立場新聞︱建制撐執法 霍啟剛稱不用擔心: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

撰文:林劍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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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日(29日)清晨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至少6名現任或前任董事及高層,並搜查《立場》辦公室,而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亦在寓所被帶走協助調查。
多個建制政黨隨即發聲明支持警方行動,其中民建聯批評《立場》經常借新聞自由之名,編輯及發布煽動仇警的報道。新思維發表聲明,指國安處應盡早解釋原因及所涉罪行,以免影響外界對新聞自由收窄的觀感。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對警方的搜查及拘捕行動無法理解,指不論是《基本法》或國安法都清楚列明保障香港的新聞自由,警方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傳媒管理層茲事體大,必須向公眾交代是次拘捕的具體理據,包括被指違法的文章是甚麼,否則新聞界將無所適從、自我審查,對新聞自由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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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警方應盡快交代細節

新思維表示,對於立場新聞前董事及職員被捕表示關注。「國安處應盡早向社會解釋基於什麼理由及罪行而作出拘捕。如果不作澄清,難免影響對香港新聞自由收窄的擔憂,我們要求警務處國安處盡快解釋相關情況。」

該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暫時所得資料不多,加上案件已進行司法程序,他無法評論個案。他說,事件引起社會擔心言論自由,警方應盡快交代細節,並公平、公正及有效率地進行司法程序。

被問到應否修改煽動罪,以確保該法例可保障言論自由,狄志遠稱法例需要與時並進,條例是否不公平要視乎個別案件,現時評論該罪行是否適合是言之尚早。

警引港英舊法例 林新強:法律舊同新無關係

候任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表示,今早才從新聞上得知事件,目前資訊有限不便評論,但強調「大家唔洗擔心」。他指,香港是法治社會,相信警方所有行動也是按照法律進行,有待警方詳細交待事件,「我唔擔心,因為《基本法》保障咗所有新聞自由同言論自由。」

候任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指,要視乎案件證據及細節才可作評論,認為大家要對香港法律和司法制度有信心,香港法律保障新聞自由,若被捕人有犯罪也應該有公平審訊。至於使用港英年代的煽動罪作拘捕是否適合,林新強說:「法律舊同新無咩關係,係過唔過時、適唔適應𠵱家環境。」

新民黨候任議員李梓敬說,今次警方是以煽動罪,而非《港區國安法》拘捕,有關犯罪元素已在法例列明。他認為,過去兩年《立場新聞》有數篇文章或與今次拘捕有關,例如曾轉載從北愛爾蘭武裝分子檢討香港抗爭運動的文章,有機會墮入法網。

被問到以煽動罪作出拘捕是否適合,李梓敬稱對警方及法庭有信心,相信警方事前曾諮詢律政司,並有足夠證據,不會貿然作出拘捕。

民建聯支持:常借新聞自由煽動仇警

民建聯發聲明指,全力支持警隊保障國安工作,認為警隊依法執法,對所有企圖損害國安的組織及人士,具有警惕阻嚇作用。「自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警隊專業執法,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成效卓著,值得充分肯定,惟本港的國安風險並未完全消除,反中亂港分子仍然利用媒體、文化、藝術、刊物等方式,企圖繼續向港人特別是年輕人,鼓吹及灌輸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的顛覆意識。」

民建聯點名批評《立場新聞》便經常濫用新聞自由之名,編輯及發布煽動仇警的報道,包括美化「中大暴力事件」,藉此令讀者誤以為警方針對學生,從而煽動仇警情緒。

工聯會亦發聲明指,支持國安處有法必執,「對反中亂港的媒體依法調查處置,對違法行為追究到底,確保社會安定繁榮。」經民聯梁美芬指,拘捕行動完全符合法治精神,西方傳媒不應妄下判斷,對有關的拘捕行動進行肆虐攻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