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資深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 任期延續3年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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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建議,將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的任期,由2022年1月12日起延續3年。

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在9月2日辭任,賀輔明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無意辭職,又指認同另一非常任法官范禮全所說,非常敬佩時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其他法官對維持香港司法獨立的承擔,留任是支持他們的工作,如果認為他們做不到,自己就不會繼續留任。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長,每次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