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傳媒應自覺維護國安 李家超:只要不違法新聞自由空間無限

撰文:伍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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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日)出席《大公報》創刊120周年慶祝活動時表示,媒體除了繼續善用新聞自由,監察政府施政外,更應該自覺維護國家安全,主動向社會傳達國安訊息。
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則指,只要不違法,香港新聞自由空間無限。

林鄭月娥:傳媒應主動傳達國安訊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致辭時則指,傳媒角色重要,不論時代如何變遷,傳媒為公眾作分析、比對、參考的功能總不會變,除了繼續善用新聞自由監察政府,更應該自覺維護國家安全,遵守法律,並主動向社會傳達國家安全的訊息,為讀者和觀眾提供正確、全面和不偏不倚的資訊。

《大公報》創刊120年,特首林鄭月娥出席。(張浩維攝)

李家超:香港新聞自由標準與先進地區一致

李家超致辭時指,香港是資訊發達地方,媒體百花齊放,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只要不違反法律,新聞自由空間無限,而且標準與先進國家及地區一致。他提到,新聞工作擁有公民社會的力量,具重要社會責任,向專業化發展、去蕪存菁,不止是為了行業發展,也是新聞道德使然。

李家超又指,今年是回歸25周年,未來5年是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相信《大公報》會繼續擔當歷史的見證者,客觀、公正、持平報道「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