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局長稱特別年艱難決定 難個別調整加幅:做好係應該

撰文:廖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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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今日(13日)召開特別會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形容,各級公務員劃一加薪2.5%是「特別嘅年份作出一個艱難嘅決定」。
多位議員關注政府會否考慮採用關鍵績效指標(KPI),為個別表現較好的公務員調高加薪幅度。楊何蓓茵解釋公務員難以按個別表現決定加薪幅度,而且「公務員做得好,我自己覺得係應該」,但承認考慮優化現有獎勵計劃。她再強調,加薪幅度已綜合各大因素。她期望財委會能在7月22日審議加薪撥款申請。

難像私人機構般看到員工為公司賺錢

楊何蓓茵在會上承認,高級公務員的加薪在觀感和實際上都距離淨指標較遠,但希望高級公務員能夠理解現時的經濟和政府財政狀況,今次加薪已是在特別情況下作出的決定。她補充,公務員的工作難以好像私人機構般,容易看到員工為公司賺了錢而加薪,所以關鍵績效指標運作有困難。而且,整體公務員團隊的薪酬調整機制、和個別公務員的加薪可根據增薪點制度分開處理。

她認為公務員做得好是應該,故向公務員發放獎金要小心衡量。

楊強調六大因素無優次 薪趨指標非主因素

新民黨議員黎棟國則不理解為何將薪酬趨勢淨指標放於六項因素的第一位,導致公眾將焦點放於該指標,直指「今次就係數字嗰度出咗問題」。楊何蓓茵回應,六項考慮因素的擺放位置隨意,認同將來會令公眾同樣關注其他因素。

另外,委員會主席郭偉强在會議開始前,表示知道各議員「都想參加一樓嘅前廳交流會」,但須根據程序參與今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