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新網絡罪設業界轄免 邱達根撐發牌確立專業:須先諮詢業界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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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5項電腦網絡新罪行,包括「未獲授權取覽程式或數據」、「非法截取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系統」及「提供或管轄作為犯罪器材或數據」。
科技創新界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認同立法原意,指現行「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足以確保網絡安全,因為不少網絡攻擊或入侵行為,毋須經過取用電腦進行,但當局仍須就立法進一步諮詢業界。
電腦保安研究員賴灼東稱,建議的新罪行「正路」,但「提供或管轄作為犯罪器材或數據」一項最具爭議,建議暫緩推出。他認為單憑「管有犯罪器材」便能入罪是過於片面,應一併考慮管有器材人士的行為。

業界憂業界避紅線 對網安風險不作聲

對於法改會轄下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成員陳政龍指,網絡安全業界或可豁免,但要界定身份或須引入發牌制。邱達根說,目前網絡安全業界身份透過考試認證,認為若能夠如會計師般發牌,確立業界專業身份,有助業界發展,能釐清專家和非專家的身份,但發牌及豁免範圍則需要與業界商討。

賴灼東提到,目前有很多資訊安全公司,監察香港的網絡安全風險,例如有沒有資料被入侵,擔心立法後業界為免觸紅線,不公布風險,反而令本港網絡更不安全,例如若業界在暗網看到很多洩漏的電郵,未必會向有關方面反映。他認為只進行公眾諮詢並不足夠,還需要諮詢網絡及資訊安全業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