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林定國:事前無預計免針紙會有問題 考慮公眾利益決定修例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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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日在「免針紙」覆核案敗訴後,前日(26日)決定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問題免針紙,引發爭議。
作為特區政府首席法律顧問,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香港01》等媒體訪問期間,表明政府是在考慮整體公眾利益後決定修例,過程必須快速果斷,強調一切依從法治原則。他承認今次事件是個意外,相信事前也沒有人預計到部份免針紙會出問題,導致政府要下令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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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法制真的很幸運,擁有獨立審判的法庭,法庭不同意政府的看法,這不是奇怪的事,其實是好事,彰顯我們香港是法治社會,沒可能次次同意的,不然問題就大了。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每拖多一日,風險就更大」

林定國指,政府行事一定會堅持法治原則,此案的核心爭議,是「599L條」有沒有賦予局長權力,「當然我們亦委任了外間的資深大律師代表政府,政府內部也有法律意見,亦已向法庭表述了立場。」只不過,最後法庭不同意政府對法律條文的解釋,但他指政府亦有不同的法律選項處理相關問題,衡量的由始至終都是「如何最符合整體公眾利益」。

林定國形容,香港面對前所未見的疫情,一些有潛在問題的免針紙對公共健康構成風險,「每拖多一日,風險就更大」。再加上部份問題免針紙本身有期限,可能在11月底就到期,時間緊迫。「我們考慮問題時的大原則,是一定要盡快、果斷、最有確定性的方法去處理,這才是最符合香港最大的利益,這是我們整個內部團隊團結一致的決定。」因此林定國認為,修訂「599L章」的主體法律,賦予局長合適權力,最符合上述的原則,包括法律原則。

「想都沒有想過」免針紙會出問題

我們要問問自己,若繼續糾纏於法律程序,究竟對香港整體有什麼好處?我們不要忘記,最重要的是解決公共衛生問題。我們解決這個法律爭議的方式是絕對合法、合情、合理,完全符合法治原則, 亦最符合香港整體利益。
林定國

林續指:「當法庭指出(政府)在法律上可能有不足的地方,這不足為奇,我們往往會面對一些沒有預計過的法律問題,經常都是如此,無論是刑事、民事都有,可能大家都見過,法庭說『咦,原來這在法律上沒有包含』,不是說刻意的不包含,而是沒有預計到,今次哪會有人預計到免針紙會有問題?想都沒有想過吧?」所以他認為政府只要依足法例訂立的原意,作適切的修訂,這並不是奇事,乃合法合情合理。「我們當然覺得自己有充份理據,但法庭在憲制秩序之下也有權判斷訴訟雙方,當然是一方正確、一方不正確。我們要明白這個制度,不代表我們(政府)先前的想法有問題,這是制度上必然出現的事,我不覺得在法律層面上有何出奇。」

至於為何不循司法途徑上訴,林定國強調並非「不信任法庭」,而是認為法例既然已經修改,白紙黑字賦予局長相關權力,當初法庭需要考慮的法律問題已不再存在,變成純粹學術上的討論,再作訴訟意義已不大,「司法資源很寶貴的」,法庭亦未必受理。「繼續糾纏於法律程序上,又對香港有甚麼好處呢?別忘了,最重要的是解決公共衞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