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銘稱國際誤解香港失言論自由 國安法被捕者未審先囚不理想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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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早前前赴英國,出席法律年度開幕禮,他今日(15日)在傳媒茶敘上回顧訪英行程時表示,經歷2019年反修例運動及《港區國安法》立法後,國際上對香港有負面評論,受疫情影響律師會無法外訪,未能親身解說,外界只能透過新聞及社交媒體獲得資訊,有人以為香港已失去言論自由。他強調,本港言論自由仍受到保障,所有國安法被捕者均有作出涉嫌違法的實質行為,「唔係一出街批評就會畀人拉。」

他指出,律師會目的並非為了唱好香港,而是希望客觀陳述本港情況,又稱目前有國安法案件被捕者不獲保釋,在判刑前被長時間關柙,某程度上是不公平,情況不理想。

對於韓國七人欖球賽播錯國歌,陳澤銘指除非獲當地司法協助,否則香港警方不能到當地拘捕涉案人士。

對於前日在南韓舉行的亞洲七人欖球賽,主辦機構誤將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當作中國國歌播出,陳澤銘表示,除非獲當地司法協助,否則即使違反本港法例,香港警方也不能到當地作出拘捕。被問到以具有域外管轄權的《港區國安法》檢控是否恰當,他指,事件仍在初步階段,他不便評論。

陳澤銘承認人才外流:如愛香港應留下捍衛法治

陳澤銘指出,《港區國安法》下有新規定,很多人不了解《國安法》運作,加上目前案例較少,導致有人擔心誤墮法網。但他說,《國安法》的四項罪類清晰列明所涉及的行為,不容易觸犯法例,並稱只要是希望政府進步,任何人也可提出批評,「唔係一出街批評就會畀人拉。」

陳澤銘承認法律界出現人才外流情況,部份年輕人對香港前途失去信心,今次外訪他亦有遊說當地港人回港發展,「如果珍惜香港、愛香港嘅話,更加應該返嚟香港鞏固、捍衛香港法治啊嘛!」他續指,持有其他地方的執業資格是香港人的習慣,可提升競爭力,例如他有英國和大灣區執業資格。

被問到本港容許聘請其他普通法地區大律師的做法應否維持,陳澤銘指,容許外國大律師在香港執業是香港獨特的制度,外國例子並不多,例如在英國若非本地居民或當地學會成員,不會獲批准執業。但他認為沒有制度是完美,如有方法優化制度,令香港司法制度更公平,他一定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