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梁美芬:應以平常心、學習心態看待釋法 別用政治目光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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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獲高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抗辯,律政司挑戰失敗後,進一步上訴至終審法院,最快今日(28日)下午會有書面裁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回應有關人大應否釋法的爭議時,表示內地與香港法制對法律的詮釋或有不同,而人大常委會過往亦多次就不同重大議題釋法,呼籲大家以平常心看待、抱「學習心態」去了解兩地法制的磨合,不應以政治目光看待。

指釋法是香港法治一部份

梁美芬今日(28日)下午一時許,到上環報名參加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期間,被問到釋法爭議。她提到,內地和香港法律在不同體制之下,普通法與中國法制的對法律的詮釋會有一定分別,亦會有一些情況是大家「殊途同歸」,現階段固然不能猜測正在法院審視的案件,但在過去案件中,人大常委會行使《基本法》解釋權時,通常都是認為案件對日後有深遠影響,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所以即使人大與香港法院有意見,亦不等於一定會動用釋法權,例如回歸初期的莊豐源案;有一些情況人大則會十分堅持,例如2011年的剛果案。

梁美芬認為「大家可以等一等」,一項法律立法原意可能不同人會有不同看法,但重申結果都可以是「殊途同歸」,以往很多有爭議案件都會出現這些情況,「大家可以用平常心去看這件事,這(釋法)是香港法治的一部份,基本法和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對其都有最終解釋權,解釋的時候是體現法治精神,不應該用政治的眼光去看,這是符合中國憲法、所有全國性法律。」她強調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立法原意一定要問人大常委會才知道,過往亦有過5次釋法,「有不同意見的話,大家應該用學習的心態,就會更加明白港區國安法、兩地法律的體制,以及法律用語的詮釋。」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較早前現身法庭。(詳看下圖)▼

法院受壓力? 梁:有不同討論很正常

被問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的言論是否對法院構成一定壓力,梁美芬指國安法是相對新的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有不同討論是很正常的,「法理的問題,由人大常委會一些權威的人來說,是比較合理的交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