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委開會討論人大常委會釋法 支持盡快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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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今日(11日)開會,討論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2月30日就《香港國安法》 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的釋法事宜。

國安委表示,全力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依法履行《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所訂明關於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委亦表示,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修訂,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