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房屋加簡約公屋料夠處理劏房 鄭泳舜冀定義「不適切居所」

撰文:馮子健
出版:更新:

對於特首李家超指不排除簡約公屋概念納入過渡性房屋,讓不適切居所住戶申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歡迎,稱政府擬建2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及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應有足夠處理劏房問題,希望《施政報告》就此提出時間表、路線圖,以及制訂行動綱領。

鄭泳舜(右)表示,修例後水務署有權搜查,可加強阻嚇劏房濫收水費。陳學鋒(左)希望執法部門與屋宇署做到資料互通,加強檢控能力。(馮子健攝)

至於何謂不適切居所,鄭泳舜指界定方法有很多種,但政府要清楚說明。他認為僭建大廈或者劣質工業大廈的單位有危險性,估計11萬個的劏房單位中,最少兩成是劣質單位。

水務署有權搜查 可加強阻嚇作用

對於政府加強打擊劏房濫收水費,鄭泳舜指,之前住戶沒有舉報劏房濫收水費,皆因擔心及後被趕走,現時修例讓水務署有權搜查,以及設更高的罰則,可加強阻嚇作用,認為可達到有效執法。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指,今次修訂可方便水務署執法,但檢控方面都或許仍存在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與屋宇署做到資料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