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區議會直選議席大減 政府著手制訂監察表現行政指引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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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6日)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明年一月履任的新一屆區議會議席總數為470席,將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地區直選,及當然議員4種方式組成。區議會地方選區將現時逾400個直選選區重新劃分為44區,每區有2個直選議席,共佔88席,即直選議席大幅減少;委任議席為179席、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有176席、27名當然議員則由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

隨著草案獲通過,政府除了要開始籌備今年12月的區議會換屆選舉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也要著手制訂監察區議員表現的行政指引,日後表現未符要求的區議員將要面對罰款或暫停職務的處分。

全體立法會議員一致通過區議會改制。(林靄怡攝)

區議會主席將由民政專員擔任

來屆區議會主席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將可制訂會議常規、委任委員會、委任區議員擔任委員會的主席及委任非區議員的人士成為委員會的增選委員等。

日後區議會主席由民政專員擔任。(資料圖片)

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

政府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啓動調查,加強對區議員的問責性及增加其工作透明度。按機制,當收到有關某區議員可能未盡責履職時,會由民青局局長委任的「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局長其後可按調查結果及建議,根據嚴重程度作出合適的處理。而民青局亦會制訂有關區議員表現的行政指引,局長麥美娟表明,若有區議員經調查後確定表現不達標,可能會被罰暫停職務或罰款。

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

特區政府將設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以確保區議員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由2至4名官守成員,以及1至3名非官守成員所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