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師大灣區執業試點延長3年 周浩鼎:助年輕律師對接大灣區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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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修訂了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執業試點的規定,除了將試點計劃延長至2026年10月4日,還將報考資格的執業要求由5年下降至3年。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發言人周浩鼎相信,有助吸引更多年輕香港律師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考試。

周浩鼎參觀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廈門代表處。(周浩鼎Facebook)

周浩鼎指,截至9月28日已有1,500多名港澳律師參加了考試,其中357名獲得律師執業證書,他早前亦已經通過考試。周浩鼎說,試點計劃有效吸引香港的執業律師,學習及了解內地法律制度,為進入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做好準備。

對於下調考試門檻至執業3年,周浩鼎歡迎及感謝中央回應要求,認為有助年輕香港律師參加執業考試。他指香港律師擅長普通法,若能更加了解內地法律制度,並與更多香港同業在大灣區9個城市執業,對於有助於對接大灣區與「一帶一路」地區的經貿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