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4周年 居深山打機未赴台 管浩鳴:台灣選舉後有進展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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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上屆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日剛好4年。不過,當年表明會赴台自首的他,目前仍然在港。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選委界議員管浩鳴稱,陳同佳仍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以上網、打機度日,形容其心情「肯定不會好」,因為生活非想像中的自由,是無了期的等待,暫無任何人生計劃也沒有進修。

管浩鳴向《香港01》強調,陳同佳赴台自首的意願不變,強調只待台方批准入境。但他相信要待明年1月台灣大選過後,事件才或有進展。

陳同佳至今未能赴台自首,協助他的管浩鳴(左)亦十分無奈。(資料圖片)

陳同佳前年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赴台自首。

管浩鳴:無了期等待非常煎熬

管浩鳴接受《香港01》查詢時,形容陳同佳心情「肯定不會好」,平日以上網、打機打發時間,又說:「某程度唔係大家想像中咁自由」,因無了期等待非常煎熬。他又指沒有與死者潘曉穎的媽媽聯絡。

至於何時赴台自首,管浩鳴預料一切都需要等待明年一月的台灣的選舉過後,或能有所進展。但若台灣政局有變,或新任領導人無意批准陳同佳入境,陳同佳將有何人生計劃?管浩鳴指陳同佳暫未有人生計劃,也沒有進修, 一切有待有定局再作打算。至於有否委託內地協助洽談自首事宜,管牧稱沒有,指兩岸關係並不太好。

陳同佳涉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之後更拿走潘的相機及手機等財物,又拿走其提款卡,並在潘的戶口提走金錢。他之後潛逃回港,後被控以4項洗黑錢罪名,陳同佳承認控罪,2019年4月在高院判囚29個月,由於判刑時他已被拘押13個月,加上若服刑期間行為良好,料只須服刑期的三分之二,扣除被拘押的時間,故同年10月獲釋,並獲安排入住警方的安全屋,等候赴台自首。

2021年中,警方經評估後,決定取消保護陳同佳,陳離開安全屋,管浩鳴當時形容陳搬到「一個不會容易與市民接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