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新一屆區會取消正、副主席 區議員劃一月入36710元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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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2023】區議會選舉投票結束,透過選舉產生的264個議席已有結果,政府稍後會公布委任區議員名單,新一屆區議會全體470名議員2024年元旦日上任。新制度下,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並撤銷區議會副主席一職。換言之全體區議員薪酬劃一,按第六屆區議員薪津安排計算,為每月36,710元。區議員的約滿酬金則為區議員酬金總額的15%,約為26.4萬元。薪酬亦有機會因應去年的甲類物價消費指數而作出調整。

過去,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經議員互選產生,正、副主席可額外獲發等同區議員酬金100%和50 %的特別津貼,主席又獨享約4萬元的酬酢開支。但新制下,作為主席的民政專員因屬公務員,不會獲得各項津貼。

區議會會議。(資料圖片/呂諾君攝)

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每年約58萬元

區議會設實報實銷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用以支付執行區議會職務所需的開支;每年的餘額會累積撥入隨後年度,直至當屆區議會任期結束為止。其中只服務區議會者,每年有58.1萬元,平均每月48446元;具多重身份者,包括同時擔任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每年償還款額為38.7萬元,平均每月32297元。

每年逾3萬元醫療津貼

區議員亦有非實報實銷的雜項開支津貼,金額為每月8310元,用以支付小額開支。當中最多50%可用於支付租金和職員開支。如區議員同時擔任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雜項開支為每月5540元。至於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款額為每年36,530元,兼任立法會議員者則沒有額外醫療津貼。另有實報實銷的外訪撥款,每屆區議會任期不多於10000元。

開設新辦事處償還額為12萬元

另外,實報實銷的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款額上限為每屆區議會任期12萬元,新任或連任但曾搬遷辦事處的區議員,合資格申領款額的100%;如上屆任期曾申領該款額,而在現屆任期沒有搬遷辦事處的連任區議員,合資格申領款額的60%,即7.2萬元。

區議員亦可報銷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當中包含2個部分,其一是款額上限為每屆區議會任期72,000元,用以支付結束辦事處所需開支;其二是不設上限的獨立部分,用以支付法定遣散費實額。

明年元旦日履任的第七屆區議會,毋須再由議員互選正、副主席,十八區均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將出任主席,過去適用於正、副主席的酬津項目將予以取消,包括為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提供的相等於區議員酬金100%和50 %的特別津貼,及只供區議會主席支用的酬酢開支償還款額。

原本只供區議會主席支用的酬酢開支償還款額,款額上限為每年41,050元。而區議會正、副主席的薪金分別為逾7萬和逾5萬元,較其他區議員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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