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共9章 增境外干預罪 每章重點一文看清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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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今日宣布展開《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公眾諮詢,直至2月28日。相關諮詢文件稍後會上載保安局網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早在記者會講述諮詢文件共9章,並簡述各章主旨,當中提到港府建議引入叛亂罪及新增境外干預罪。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全文

(資料圖片)

▼《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公眾諮詢9章重點▼

第1及第2章:

.提及香港憲制責任、《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必要性,考慮因素和研究方法。

第3章:

.涉及叛國行為,建議完善《刑事罪行條例》第1至第9條,包括修改一些不合時宜的提述,如殖民管治時間的用字。

第4章:

.建議引入叛亂罪,完善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另建議調整煽惑叛離相關罪行,要擴闊範圍,「煽惑叛亂罪」對象由警員擴至制定政策的公職人員。

第5章:

.涉及國家機密方面,建議完善《官方機密條例》,詳細定義國家機密,禁止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

第6章:

.涉及間諜相關罪行,建議完善《官方機密條例》,禁止在外部勢力影響下發布虛假、誤導資訊等,另會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涉及破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行為,建議在現有罪行,如「不誠實使用電腦」上作完善。

第7章:

.涉及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透過境外活動破壞香港事務,包括司法決定、選舉等。政府亦會完善現行《社團條例》,與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聯繫會受到限制。

第8章:

.涉及域外效力,建議就某些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效力。

第9章:

.提及一些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和不足,如較長時間完成搜證及決定是否起訴等。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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