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全裸埋伏車站廁格性侵女乘客 揭有猥褻非禮前科 庭上咁狡辯

撰文:蘇菲亞
出版:更新:

犯案纍纍的全裸男埋伏廁所,隨機性侵女乘客!台灣1名擁有多次性侵女性紀錄的男子,脫光衣服全裸躲在台北捷運小巨蛋站內女廁廁格,靜待1小時後,他趁1名女乘客如廁時,翻過女方身處的廁格企圖性侵。女乘客拼命呼叫抵抗,幸站長及時到場救出,男子則當場被捕。

案件審理期間,男子辯稱如廁時因感到很熱,所以脫光衣服,又指猥褻行為為臨時起意,並無預謀。法官考慮證據後,認為被告手段激烈,造成受害女子巨大心理打擊,加上被告有多次性侵前科,故不採信其辯詞,判他強制性交未遂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可上訴。

蔡男進入台北小巨蛋捷運站並潛藏站內女廁,脫去身上所有衣服,靜待「獵物」出現。(示意圖/Pixabay)

匿藏廁間並脫去衣物 靜待「獵物」

台媒報道,涉案蔡姓男子於2022年6月7日清晨5時37分進入台北小巨蛋捷運站,進入站內女廁,躲藏廁格並脫去全身衣物等待「獵物」。去到6時47分,1名女乘客進入蔡男旁邊的廁格,邊如廁邊看手機追劇,拿廁紙時赫然見到蔡男爬至廁格上方偷窺,大驚呼叫。蔡男直接翻身爬到女子身處的廁格並將她撲倒,用左手蓋住她的嘴,右手直接抓向私處。

女乘客未能及時穿上褲子,加上蔡男有體型優勢,只好拼命夾緊雙腿自保。她打電話報警不果,用力敲門大叫救命,雙方僵持3分鐘後,當值的陸姓女站長聞聲趕至,女乘客脫困後,站務人員協助她求醫,警方接報亦趕至拘捕蔡男,更查出他過往前科累累。

受害女乘客事後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焦慮症與恐慌症,造成難以想像重大心理衝擊。(示意圖/GettyImages)

辯稱「在去大便,很熱」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辯稱僅想猥褻,沒有強姦意圖,脫光衣物是因「在去大便,很熱」。辯護律師指被告臨時起意想碰觸受害人下體,雖造成對方受傷但沒真正碰到私處,而且被告從小就有精神疾病、僅有12歲以下心智程度等智能障礙,應獲減刑。

法官:是預謀犯案

法官審酌被告舉動及受害人的傷勢,認為他手段與力道激烈,不是單純想觸摸。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被告於案發日上午5點多就進入車站,避開清潔人員匿藏女廁逾1小時向首位洗手間使用者下手,加上他預先藏起原先的衣物,應為預謀犯案。

法官認為被告與受害人素不相識,為滿足性慾對受害人做出強姦未遂行為,女方因此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焦慮症與恐慌症,造成難以想像重大心理衝擊、恐懼及多處受傷,案件更一度造成社會大眾恐慌,量刑不宜過輕。

前科多多 多次侵犯女性紀錄

法官亦指,被告的確有智能障礙病史,但他有多次侵犯女性紀錄。2021年9月16日傍晚,被告在台北市內湖運動管理中心偷看1位女子上廁所,並撲倒對方強摸身體,至2023年10月被判強制猥褻罪罪成,判刑1年。

同年9月5日凌晨3點多,被告曾騎單車於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遊蕩,尾隨1位騎單車回家的女子進入暗巷後,從後勒住脖子用手指性侵。女子大喊救命,獲附近居民聞聲揭發。法庭判他強制性交罪罪成,判刑3年6月,二審加重改判4年2個月。

被告避開人群、挑選犯案地點與對象

法官指,精神鑑定結果顯示,現年20多歲的被告雖有智能障礙與偏差行為,但他清楚知道偷窺或性侵是犯法的,而從他會避開人群、挑選犯案地點與對象,加上他犯案前或犯案時,若旁邊有人就會終止行動,明顯具有判斷與評估能力。法官判被告強制猥褻罪罪成,判刑1年;強制性交罪罪成,判刑4年2個月,是次強制性交未遂罪罪成重判有期徒刑3年6月。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