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男辦離婚手續期間中大獎 6.3億港元彩票焗分近半予妻子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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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要狠」不只是歌詞,更可能是個沉重教訓。美國一名男子約6年前(2013年)購入彩票後中了8000萬美元(約6.3億港元)的大獎,當時他已與妻子自2011年起處理離婚手續約兩年,但仲裁員審議雙方理據後,認為獎金屬兩人的婚姻財產,故判女方可分近一半獎金。男子最終在2018年完成離婚手續,但自中獎當年起就仲裁員的決定打官司達6年至今,至上周當地上訴法院決定維持原判。

50歲美國男子撒拉斯高6年前購入當地彩票後中了8000萬美元(約6.3億港元)的大獎,但由於當時他與妻子的離婚手續未完成,仲裁員審議後判女方可分近一半獎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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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密歇根州的50歲男子撒拉斯高(Richard Zelasko)於2013年購買當地一款名為「超級百萬」(Mega Millions)的彩票,幸運地中了8000萬美元大獎,扣除稅項及手續費後可獲約3800萬元(約3億港元)。不過撒拉斯高與比他年輕兩歲的妻子瑪莉(Mary Elizabeth Zelasko)仍在處理當時拖延達兩年的離婚手續,兩人一直對財產分配未有共識,彩票獎金再引起爭拗。

撒拉斯高中獎時仍在處理拖延達兩年的離婚手續,彩票獎金令他與妻子再引起爭拗。(示意圖,資料圖片)

結婚7年的兩人決定將事件交予仲裁員米爾斯(John Mills)處理,根據當地法庭文件,瑪莉婚後的每年總收入約為10至12萬美元(約78至94萬港元),撒拉斯高的每年收入則為約3.6萬美元(約28萬港元);而撒拉斯高中獎後數個月均沒有支付3名子女的撫養費。

仲裁員米爾斯2013年裁定獎金屬兩人的婚姻財產,故撒拉斯高須將1,500萬美元(約1.2億港元)獎金分給瑪莉,撒拉斯高其後不服上訴。(資料圖片)

米爾斯於2013年指出,由於兩人離婚前會用共同的金錢買彩票,故獎金屬兩人的婚姻財產,裁定撒拉斯高須將1500萬美元(約1.2億港元)獎金分給瑪莉,「由於在婚姻中招致的損失是共同承擔的,故獎金也應該共同分享。購買彩票的費用可說是婚姻開支,也是一種共同投資」。

撒拉斯高不服裁決提出上訴,官司一直未完成,至米爾斯於2014年離世,撒拉斯高再入稟要求推翻米爾斯的裁決。直至上月,拖達6年的官司終被當地上訴法院駁回,決定維持原判,不過米爾斯正打算上訴至最高法院。

(獨立報、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