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獲父賣樓助上車結婚 未來外家要求新樓歸女兒名下:否則不嫁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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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樓煩,有樓都煩,置業問題相信是很多情侶的難處,分分鐘更因此有分歧。台灣有男網民在討論區發文,指其父親賣樓作為他新婚買樓費用,誰知女友指父母竟要求房子填上女兒的名字,否則不嫁,「認為把她養這麼大,給個1800萬不過份」,而女友亦覺得這樣做讓她有保障,兩人因此展開冷戰,無奈的樓主只好向網民求意見。

爸爸賣樓作為台男新婚買樓費用,誰知女友父母竟要求房子填上女兒的名字,否則不嫁。(《金都》劇照,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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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民日前在PTT討論區發文,指交往一年的女友已到談婚論嫁之時,上月爸爸賣掉名下其中一幢物業,至少賺得1800萬台元(約479萬港元),作為他倆新婚屋的預算,樓主不禁興奮表示「等於我就不需要靠自己努力買房了」。

不過他似乎開心得太早,其女友知道後竟表示「房子名字要登記她」,她爸媽很堅持,否則不准嫁,「她爸媽認為把她養這麼大,又培養到她念到碩士畢業,結果要把女兒給我,所以給個1800至2000萬並不過分」。女友亦指,因「天下男人都會偷吃」,難保樓主不會出軌,故房子給她會較有保障,「這也是台灣優良疼老婆傳統習俗」。

女友離譜理由要求層樓落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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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聽罷反駁,女友嫁過來都沒有嫁妝,惟對方不認輸列舉一大堆「嫁妝」,如一部電單車、一堆衣服化妝品等,令他非常無奈,又指出一年內自己沒有偷食,反而是女友擁一大堆異性朋友,更有可以談心的男性友人,女友卻反駁說指他們都是將來職場的貴人。結果兩人爭拗一大輪後,「冷戰」了快一星期。樓主不禁問網民:「為什麼(有)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女生這種莫名其妙的傳統?」

帖文引起網上熱議,不少網民都叫他別心軟登記,「這種女兒跟賣出去有不一樣嗎?」、「錢是你爸,憑什麼登記給她」,又指先結婚再買樓,因「結婚後共有,婚前是免費送」,或是跟對方說爸爸要求登記在自己名下,不然就不給錢買樓,甚至直接分手,「我是女的都覺得她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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