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水塘竟見外國青年跳壩玩水 網民斥犯法兼污染水源:食水嚟㗎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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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玩水消暑當然透心涼,但游水亦要睇地方!近日有網民在大潭水塘看到有一群外國人身穿泳衣跳壩,並在水塘內暢泳,有人斥責他們的行為犯法,更指他們「污染水源」。

圖中可見有最少6名外籍人士身穿泳衣泳褲在大潭水塘的壩上圍在一起。(fb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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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貼出圖片,表示事發於25日傍晚6時半左右,看到一群外國人在大潭水塘跳壩,說當時已經報警處理,又指他們「全部有預謀,帶晒泳衣」,但未有交代報警後的後續。

圖中可見有最少6名疑似外國人身穿泳衣泳褲在大潭水塘的壩上圍在一起,網民亦有貼出影片,可見水中最少有3人在游泳,有人以英文大叫「5、4、3、2、1」之後,其中一名男生就從壩上跳下水。

帖子引來網民熱論,有人懷疑是因為疫情沙灘不開放,所以他們轉而到水塘遊玩,亦有人指在水塘游水是犯法和「污染水源」,「啲水用嚟食用,比佢哋咁搞」、「跳落去散播病毒」。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30(2)(a)條,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第30(2)(b)條,任何人沖洗動物或導致或准許任何動物進入其中;以及第30(2)(c)條,任何人拋擲或擺放任何物件於其中,均可被檢控。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