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阿伯領養珍島犬母女 轉頭帶去屠場劏狗吃補身 判囚6個月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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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島犬是韓國的「國犬」,竟有老人家以領養之名,「呃」珍島犬來吃。今年5月韓國一名74歲老翁領養了一對珍島犬母女,分別3歲和1歲,他當時向原飼主承諾會好好照顧狗狗,未料他轉頭就將狗狗載到屠宰場劏來吃「進補」,事前更約了好友一起吃。原飼主後來揭發事件並在青瓦台請願,老伯日前因違反《動物保護法》,被判囚6個月。

老翁領養狗隻後馬上劏來吃,在韓國社會引起爭議。(JT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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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一名74歲老翁,今年5月17日時領養了一對珍島犬母女,分別只有3歲及1歲,領養時承諾原飼主會把牠們照顧好,「我不會棄養、傷害、宰殺牠們,會將牠們撫養長大」,結果兩隻可憐狗狗轉過頭就被宰殺來吃。

事件之所以曝光,是原飼主向老伯追問狗狗近況,揭發對方將狗狗吃了。她感到痛苦又憤怒,在青瓦台網站上請願,「領養不到2小時狗狗就被宰殺」,希望有關當局嚴懲以領養之名騙狗吃的老人,又呼籲政府能加強動物保護法,增強阻嚇力。逾6萬人參與聯署,警方隨後拘捕該老伯及屠場老闆。

原飼主在青瓦台上請願,逾6萬人聯署,要求嚴肅老翁。(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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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調查發現,老人在領養前1天,先收取朋友10萬韓元(約700港元),作為吃狗補身的費用。當天老人從原飼主處領養兩狗後,馬上和朋友載狗到屠場,以12萬韓元(約840港元)的價錢,要求老闆劏狗,據悉當時屠場還有其他狗隻在,相信一樣難逃被宰殺命運。

仁川地方法院於本月23宣判,指74歲犯人違反《欺詐與動物保護法》,調查中發現老伯於2000年曾干犯詐騙,不是初次犯罪,判處監禁6個月,法官又批評老伯行為對受害人(原飼主)造成極大精神痛苦,而屠宰場負責人及老伯的朋友也干犯《動物保護法》,分別判入獄4個月及1年緩刑。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