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生日陪老婆行名店 被迫贊助買$3.3萬手袋 自己獲$1000利市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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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一年一次,想開心慶祝也是正常事。有港男日前分享生日的「難忘」經歷,指當日放工後陪妻子逛名店,其間更被要求分擔3萬元名牌手袋的一半價錢作結婚周年禮物。作為壽星仔,他只能買外賣作晚餐,吃過蛋糕後僅獲太太給予1000元利市作禮物,頹爆慶祝及生日反要破費買禮物的經歷令他直言寧願「自己一個過」。

有港男於討論區發文訴苦,指生日正日竟要陪太太到名店購物,更被要求分擔3萬元名牌手袋費用。(《最愛女人購物狂》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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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自己好淒涼。」該名港男昨日(24日)於連登討論區以「自己生日要送萬幾蚊嘅物禮畀人」為題發文,指上周五(22日)是他的正日生日,原本也沒預期要大事慶祝,只想與太太「舒舒服服食餐好嘅」。不過當日放工後,港男被太太要求陪伴逛名店,補送結婚周年禮物,到達名店後,兩人才得知原想購買的耳環缺貨,太太遂改到另一名店購買1個價值3.3萬元的手袋,「買完叫我畀返一半錢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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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指,當晚逛街後時間不早,「買埋外賣返到屋企成已經差唔多10點」。他形容,捱着餓、拿着外賣回家的過程感到「好淒涼」,指吃過晚飯及蛋糕後,太太給他1000元利市作為生日禮物,卻令他更加難過,「其實我只要求我嘅生日過得好簡單,唔使禮物,舒舒服服食餐好嘅就得,我真心覺得,生日自己一個過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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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後回想,認為生日正日感到難過出於3個原因,首先他指自己月入2萬多元,而太太卻有6萬多元月薪,直言自己不會購買貴價奢侈品,不滿對方購入後才要求他夾錢,「我覺得好肉赤,仲要買完先叫我夾!大佬,你問聲都好吖」。

他續指,平日送禮物給太太絕對不是問題,但生日正日被要求送大禮,則感到非常可笑,「生日叫我送份大禮畀人而自己冇,我就覺得好好笑。係有封1000嘅利市,但我真係唔想要,做咩啫而家?」。他稱生日只想「食好啲」,認為太太為了購物而冷落他,沒有同理心:「等你搞掂晒,咁夜我先有得食,將心比心,你接唔接受到先?」

樓主稱,陪太太購物過後已過晚飯時間,兩人只能買外賣回家。(《最愛女人購物狂》劇照)

帖文引來一眾男性網民討論,不少人認為樓主太太「唔識做」,「聽落真係幾慘,一千蚊利市好似阿媽畀個仔嘅生日禮物,生日主角並不是你咁」、「我諗樓主唔係話介意錢,而係生日都仲搞啲咁嘅嘢,覺得不被愛同重視啫」。

有網民更直指樓主夫婦的關係不平等,認為女方不尊重樓主,「唔關女強男弱、人工問題,主要係感覺你哋關係唔平等,係佢冇尊重你」、「愛一個人唔係應該要顧及對方感受咩?明知樓主唔想都要逼佢,仲要問都冇問,真係一段健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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