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1天3次性侵獄友強迫口交 稱「不配合無法休息」 他崩潰求救
撰文:蘇菲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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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監獄囚犯性侵獄友事件!台中1名莫吳姓囚犯見獄友膽小,威脅對方「若不配合,就要讓你無法好好休息」,迫獄友握住其下體手淫,更1天內3度猥褻、強迫口交性侵3次。受害人崩潰求助,獄警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立即立案。經審判後,法院判惡男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罪成,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
1天內性侵獄友3次
綜合台媒報道,吳姓男子與受害人於2023年4月由不同監獄調遷至台中監獄當同房。案發當日,吳男迫獄友為他手淫,對方多次表示不願意,但被吳男威脅稱「若不配合,就要讓你無法好好休息」。
同日下午1時多,吳男再威脅受害人,指「若不配合,就要讓你不好過」,變本加厲命令受害人幫他口交,不顧對方拒絕,強壓他頭部配合。到了同日晚上7時多,吳男重施故技並再度猥褻受害人,對方1天被侵犯3次,忍無可忍下立即向獄方反映。
對被告身形感恐懼 配合其行為
案件審理期間,吳男辯稱雙方合意性交,沒有出言恐嚇。受害人則表示,吳男作兇惡威嚇,他擔心被施暴,雖然非常不願意仍遭吳抓手摸生殖器,覺得很惡心。
監獄管理員也證稱,受害人生性膽小,沒法完整表達事件,但有明確說「被欺負」,又稱對吳男身形感恐懼,所以配合相關行為。他感覺到受害人案發後「好像心裏有事」,不太敢跟人講話,心情亦變得低落。
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罪成
法院翻看閉路電視畫面發現,吳男不顧受害人多次收手、抗拒,仍拉他手摸自己的生殖器,也確實有強壓對方頭部強逼口交,故不採信吳男辯詞。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吳男為逞一己私慾,無視受害人意願對其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造成對方身體及心理傷害,加上吳男否認犯行,雙方未和解,吳男被判1項強制猥褻罪、2項強制性交罪罪成,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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